有下列()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
D.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正确答案:(ABD)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债务人有权进行提存以完成债务履行: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当债权人没有合法的理由而拒绝接受债务人应该向其提供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至法定机构,从而达到解除自身债务的目的。
-B.债权人下落不明:若债权人无法联系或住所地址不详,即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使得债务人实际无法直接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此时债务人也可以选择提存标的物。
-D.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如果债权人去世并且尚未明确遗产继承关系,导致暂时没有人能够代表债权人接收标的物的情况下,债务人同样可以申请提存标的物来终止自身的债务责任。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正确的选项为:(ABD)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这些情形均符合债务人可依据法律进行提存的情况。至于选项C,“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本身并不是一个必然能构成提存条件的情景;但如果双方事先通过合同约定了特定条件下允许提存的情形,并且满足其他法定要求时,也有可能成为提存的事由之一,但这个选项通常需要具体条款支持才能判断是否适用。不过,在本题的标准答案中并没有包括这一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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