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的免责事由是()。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的免责事由是()。

A.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

B.尽到提示义务

C.尽到告知义务

D.尽到看护义务

正确答案: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

答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管理人的免责事由A.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对于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如果发生侵权事件,作为管理人的主体需要承担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自身已经充分履行了对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定期检查维修以及确保设施处于安全状态等。只有当管理人能举证证明其确实尽到了应有的管理职责时,才能免除相应的侵权责任。


Tag: 免责事由民法典知识竞赛管理人 时间:2024-04-30 10: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