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的父母在其周岁生日时到照相馆为其拍照纪念,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加洗后拿去参加摄影展,小明的父亲将照片分送给亲朋友好友,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底片卖给某食品厂用作小儿营养餐的广告贴,某消费者将用后的带有小明肖像的包装盒作字纸篓使用。以上侵害小明肖像权的侵权人有()
A.小明的父母
B.摄影师
C.食品厂
D.消费者
E.小明的父亲
正确答案:摄影师/食品厂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逐一分析上述行为是否侵犯了小明的肖像权:
1.小明的父母在其周岁生日时到照相馆为其拍照纪念:
-这个情况下,作为监护人的小明父母为他拍摄照片用于家庭留念,并不涉及侵权。
2.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加洗后拿去参加摄影展:
-如果该展览是非营利性的艺术展示或教育性质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不会直接构成侵权。但若未经过小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将其肖像公开展示,且有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的范畴,则存在潜在的侵权风险。
3.小明的父亲将照片分送给亲朋好友:
-类似于父母自己留存和分享给亲友的照片,这一般属于正常的生活交流范围,通常不会视为侵犯肖像权。
4.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底片卖给某食品厂用作小儿营养餐的广告贴:
-此种情况明显侵犯了小明的肖像权,《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并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行为。摄影师与食品厂均构成了对小明肖像权的侵犯。
5.某消费者将用后的带有小明肖像的包装盒作字纸篓使用:
-消费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对小明肖像权的侵犯,因为其并非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小明的肖像,而是购买产品后对该废弃包装的再利用,法律责任不在消费者身上。依据《民法典》,确实侵犯小明肖像权的是摄影师以及食品厂,所以正确答案是B.摄影师和C.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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