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A.禁止探望

B.中断探望

C.中止探望

D.取消探望

正确答案:中止探望

答案解析: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在父母离婚后,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探望子女时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正确的选项是:C.中止探望

“中止”不同于永久性的“取消”,它是一种暂时停止执行探望权的状态,当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被中止探望权的父或母可以申请恢复探望。


Tag: 民法典知识竞赛身心健康 时间:2024-04-27 1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