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后甲因急事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乙和第三人丁均欲以同一价格购买,甲应该()
A.卖给乙
B.卖给丁
C.卖给乙或丁
D.卖给乙丁每人一半份额
正确答案:卖给乙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条款,当一个合伙人想要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对外转让时,如果其他现有合伙人有意按照相同条件购买,则现行法律规定了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基于上述信息:
-当甲打算转让其合伙份额时,
-如果乙作为现有的合伙人愿意接受相同的交易条件,
-而且还有第三方丁也提出同样的购买意愿,
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其他合伙人(这里是乙)相对于外部第三人(这里指丁)拥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A.卖给乙
这是因为法律保护并维护现存合伙人间的关系及其对合伙事务的影响,通过赋予他们优先购买权来维持原有的合作关系,并防止非合伙人的介入可能会带来的潜在风险或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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