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民事权利,属于公民姓名权的是()
A.决定自己的姓名
B.决定自己的笔名
C.使用自己的姓名
D.不使用自己的姓名
E.改变自己的姓名或笔名
正确答案:(ABCDE)决定自己的姓名/决定自己的笔名/使用自己的姓名/不使用自己的姓名/改变自己的姓名或笔名
答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姓名权的规定,以下选项确实都体现了公民所享有的姓名权:
-A.决定自己的姓名:公民当然有权依法决定自己的姓名,这是姓名权的核心要素之一。
-B.决定自己的笔名:笔名虽然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姓名”,但同样受到姓名权的延伸保护,公民可以在文学艺术创作等活动中自由选择并决定使用笔名。
-C.使用自己的姓名:公民不仅有权确定姓名,还有权在日常生活及各种合法事务中正常使用自己的姓名。
-D.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尽管这个表述看起来与通常理解的姓名使用权相反,但实际上这也是一种体现,因为公民有权拒绝他人未经同意而以其名义行事,包括可以选择不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自己的姓名。
-E.改变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公民也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变更自己的姓名,同样的,如果已经使用的笔名不再需要或者希望更换新的笔名时,也同样拥有改变的权利。按照《民法典》对姓名权的理解,上述所有选项(A-E)均为正确的表述,均属公民姓名权范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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