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在未加装防护栏的河塘中游泳溺亡,甲的妻子丙要求该镇人民政府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则()


甲某在未加装防护栏的河塘中游泳溺亡,甲的妻子丙要求该镇人民政府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则()

A.甲不可以起诉该镇人民政府

B.该镇政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C.人民法院不受理该案件

D.该镇政府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该镇政府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解析:按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中,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无条件适用所有情形。对于开放性的自然水域,比如河塘、河流等非法定的公共游憩场所,一般情况下政府或其他管理部门并不负有对每一个进入者提供安全保障设施或防止意外发生的绝对义务。

针对甲某在未加装防护栏的河塘中游泳溺亡这一情况,若该河塘不是依法划定的公众游泳区域或者明确禁止游泳的地方,且当地政府对此类风险并无明示提醒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必要防范措施,则法院可能会考量以下因素来判定是否应承担责任:

1.河塘的所有权及管理者是否具有预见危险的可能性;

2.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和注意义务,例如设置警示标识等;

3.甲某作为成年人对其自身行为的安全性应该有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如果该河塘属于野外开放地带,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公共场所”,并且不存在明显疏于管理的情形,那么基于个人对自己行为后果负责的原则,一般来说,镇政府可能无需承担侵权责任(D选项)。然而实际情况需依据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因素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会依赖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裁决,但根据提供的信息,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镇政府存在过错或者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时,选择D项似乎更符合常规逻辑推断——即镇政府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请务必注意这是一般分析而非实际判决结果,真实案例中的法律责任划分须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Tag: 民法典知识竞赛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5-07 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