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共有房屋一栋,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对邻居造成一定损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由乙承担责任
B.应由甲、乙承担责任
C.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
D.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应由甲、乙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建筑物倒塌致害责任问题上,若建筑物系甲乙二人共同共有,则对该建筑物造成的第三方损害,原则上应由全体共有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到本案例:
-由于房屋是由甲乙两人共同共有,因此他们对房屋的整体安全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侵权后果均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即使甲长期在外地并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其作为共有人的身份并不免除他对第三人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虽然乙实际居住并给予甲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通常属于共有人之间的内部约定或利益分配,并不影响外部关系中双方对于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连带责任。
所以正确的选项是:B.应由甲、乙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受害人可以要求甲或乙全部赔偿损失,或者同时要求两者进行赔偿。至于甲乙两人之间关于赔偿的具体分摊,可以根据他们的内部协议或法律规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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