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规定:“英、法公使驻北京”的条约是()。
A.《北京条约》
B.《瑷珲条约》
C.《天津条约》
D.《尼布楚条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C.《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是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朝政府与英国、法国、俄国和美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该条约规定了外国公使可以驻扎在北京,这一条被认为是中国主权的一大损失,因为在此之前,外国使节只能在外交代表区广州活动,而不能进入北京。此外,《天津条约》还规定了开放多个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航行、外国传教士可以在中国自由传教等条款,这些都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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