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8岁的儿子小强很淘气,一天小强在路边玩要时,有人用三轮车载了一块玻璃镜从他身边经过,王某的邻居张某对小强说:“你敢硬碎那块镜,我给你买冰棍吃。”小强听完这话便拿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结果使那块价值500多元的玻璃镜被砸碎。对此损失应由()
A.王某承担
B.小强承担
C.张某承担
D.王某和张某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张某承担
答案解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结合题目描述的情况,本案例中,由于小强是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其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首先应该考察直接责任人。
小强受到张某的教唆后砸坏了别人的玻璃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张某作为教唆者应当对该损失负责。而由于小强是受教唆且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故此情况下不需要小强或其监护人王某直接承担财产损失的责任。
正确的答案是:C.张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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