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A.推定

B.认定

正确答案:推定

答案解析:是的,正确答案是A.推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检验期限的情况下,当买受人签收了送货单或确认单,并且这些文件上已经注明了标的物的数量、型号和规格时,则法律推定买受人已经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推定”并不等于绝对的事实认定,若存在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买受人在签收时并未实际完成有效检验或者当时未能发现存在的数量及外观瑕疵,则该推定可以被推翻。


Tag: 送货单 时间:2024-05-15 04: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