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为夫妻,有一子张甲。甲于2017年死亡,有一女乙。张某于2019年死亡,生前有一处房产,遗嘱将该房产留给李某。关于该房产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通过遗嘱继承该房屋
B.乙通过代为继承要求对方为进行分割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D.继承人自法院裁判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AC)李某通过遗嘱继承该房屋/继承人自张某死亡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A.李某通过遗嘱继承该房屋——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因此张某有权在其生前订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指定给妻子李某继承。
B.乙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方对其进行分割——错误。
在这个案例中,张甲先于张某死亡,但因为张甲的女儿乙并不是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没有提及乙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的情况下,默认情况下乙不能直接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不过,《民法典》确实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即当父或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但是此处由于乙的父亲张甲已经去世,且张某明确以遗嘱方式将房产留给了李某,故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后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需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所以虽然理论上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开始,但实际上对于房产这类不动产而言,继承人在完成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D.继承人自法院裁判后取得房屋所有权——错误。
法院裁判通常是解决继承争议的一种途径,如果没有涉及到诉讼或其他需要经由法院裁决的情况,则不需要等待法院判决就能依法定程序或者遗嘱内容办理过户手续来取得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AC。李某基于张某的遗嘱合法地继承该房产,并且继承行为从张某死亡之时起便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她须要完成相关法定流程(如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能完全实现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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