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把一套房卖给乙,并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甲之后又与丙基于同一套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甲并未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关于此事,以下正确的是()
A.丙可以取得合同约定转让的物权
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
D.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正确答案: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分析如下:
1.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未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如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等),该合同即为有效。
2.丙的情况:
-同样地,甲与丙之间签订的第二个房屋买卖合同,在同样条件下也是有效的。
-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则,《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丙签订了购房合同,但由于没有完成过户登记,丙无法直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所有权归属问题:
-在甲未进行任何产权登记的情况下,无论是对乙还是丙而言,都无法通过合同直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合法登记程序才能实现物权变动。
选项D正确:“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乙可以直接获取房屋所有权,而是在履行完所有法定程序并优先完成登记后才可主张物权。同时,此情况还涉及到“一房多卖”的纠纷解决机制,可能需要法院介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哪一方买受人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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