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A.承担连带责任

B.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如下情境中:

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了来自于该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的身体伤害时,首先应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

如果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充分履行其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即“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在第三人无法赔偿全部损失或者不能及时有效赔偿的情况下,这些教育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它们并非首要责任人而是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补充性补偿,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合理的救济。

正确答案是B.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Ta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知识竞赛 时间:2024-06-06 01: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