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
D.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
正确答案: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答案解析:根据中国《民法典》关于地役权的相关条款,我们可以对上述选项逐一解析如下:A.地役权并非直接为特定的人设定,而是为需役地设定的一种用益物权,即是为了提升某一地块(需役地)的价值或便利性,允许其所有者或使用权人在另一地块(供役地)上享有一定权益的权利。故此表述不准确。
B.正确。地役权为需役地设定的,它旨在通过合理利用供役地来增加需役地的利益。
C.正确。地役权可以通过合同方式有偿取得,也就是说地役权人与供役地权利人之间可以根据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后设立地役权。
D.正确。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在某些情况下,基于法律规定或者相邻关系等原因,无需支付任何代价即可获得地役权。
结合《民法典》的规定,错误的表述确实为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正确答案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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