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看到甲于医院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决定捐献眼角膜给丙的举动,感动不已,将其录制下来,未经甲、丙的同意发布,网友纷纷点赞则()


乙看到甲于医院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决定捐献眼角膜给丙的举动,感动不已,将其录制下来,未经甲、丙的同意发布,网友纷纷点赞则()

A.乙侵犯甲、丙的姓名权

B.乙侵犯甲、丙的隐私权

C.乙侵犯甲、丙的名誉权

D.乙未对甲、丙造成侵权

正确答案:乙未对甲、丙造成侵权

答案解析:题目描述的情景涉及到了是否侵犯甲与丙的相关权利问题。

《民法典》确实明确规定了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私密活动和个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其他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如果甲在医院做此决定时是在一个相对私密且不对外公开的情况下进行,则乙未经允许拍摄并发布的这一行为可能构成了对甲隐私权的侵犯。

对于丙而言,虽然接受眼角膜捐赠本身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隐私事项,但如果涉及到丙的身份信息或者其他相关的医疗情况被未经授权而公之于众,并由此可能导致丙的不便或困扰,则同样有可能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

在实际判断过程中还需要具体考虑视频的内容及传播范围等因素。若该信息发布后虽得到大量点赞支持,但并未暴露甲的具体身份信息和其他敏感细节,也没有贬损甲、丙的社会评价,那么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直接侵犯到甲、丙的名誉权;同时,也未提及姓名使用的问题,因此不存在姓名权的争议。

但是,依据法律条文精神和通常理解,即使社会反响积极正面,未经当事人许可擅自公布他人在特定场合下的私密决定仍然存在侵犯隐私的风险。单纯依据现有信息,“乙未对甲、丙造成侵权”的结论并不严谨,更准确的答案应倾向于认为乙的行为很可能已经侵犯了甲的隐私权,至少需要进一步调查和确认事实情况来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及其程度。正确的选项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是所列出的任何一个简单选项。不过由于这是一个假设性案例,要给出绝对精确的法律意见必须依赖更多情境细节。


Tag: 最后关头民法典知识竞赛网友 时间:2024-07-28 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