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物权变动中对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确有相关规定。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以及第九百四十一条关于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不知出质人为无处分权人的债权人,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结合这些条款的精神和司法实践中的理解,《民法典》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即当动产物权的转让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将动产转让给了善意第三人,则该善意第三人仍能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而原有的权利人不能追及到该动产要求返还。这里的“原有权利”通常指的是原所有人的物权或某些优先权等。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的表述在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前提下是正确的;但同时补充说明,“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受让人并非出于善意,也就是他知道或应当知道出让方无权处分该动产的话,则不适用善意取得规则,此时原有权利可能不会因受让而消灭。
选择题的答案应为A.正确,因为它反映了我国《民法典》对善意取得这一原则的基本阐述,但在实际应用中必须满足善意取得的各项条件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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