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我国《民法典》调整的人格关系是()


下列属于我国《民法典》调整的人格关系是()

A.名誉权

B.肖像权

C.生命权

D.监护权

正确答案:(ABC)名誉权/肖像权/生命权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确实如所述,(A)名誉权、(B)肖像权以及(C)生命权均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民法典》的调整与保护。

-生命权: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是最基本的人格权之一。

-肖像权:指自然人对其自身形象通过各种形式在物质载体上的再现所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利用或侵害。

-名誉权:保护个人或组织的社会评价不被贬损或者侮辱,任何诋毁、诽谤行为都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权。

至于(D)监护权,则不属于人格权类别,它是亲属法中的重要概念,指的是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在这个选择题中,正确的答案是(A)(B)(C),而不包含(D)监护权。


Tag: 民法典民法典知识竞赛 时间:2024-08-01 02: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