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A.登记交付

B.抵押权设立时间

C.质权设立时间

D.二者生效时间先后

正确答案:登记交付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A.登记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情况下,当该财产被拍卖或变卖时,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应按照“登记”和“交付”的时间先后予以确定。这里的“登记”指的是对抵押权进行法定登记的时间,“交付”则是指设定动产质权时质押物的实际交付时间。

如果财产设立了抵押并进行了登记,并且后来又以同样的财产设定了质权并通过实际交付完成,则先设立并且在登记机关有记录的抵押权以及最先交付的质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Tag: 民法典知识竞赛财产 时间:2024-08-02 07: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