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牌洗衣液于8月与清美加工厂签订合作合同,三个月后,乐乐牌洗衣液改名成快乐牌洗衣液,该合作合同无效()


乐乐牌洗衣液于8月与清美加工厂签订合作合同,三个月后,乐乐牌洗衣液改名成快乐牌洗衣液,该合作合同无效()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原则,在题目所描述的情形下,洗衣液品牌名称从“乐乐牌”更改为“快乐牌”,这一变化并不会直接导致之前与清美加工厂签订的合作合同无效。

《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主要关注的是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只要在签约时这些条件得到满足,且合作事项本身合法有效,则合同成立并生效。

虽然品牌名称发生了变更,但若公司实体不变,并且作为合同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并未因此发生实质性的转移或无法履行的情况,那么原有的合同仍然应当继续有效,只是可能需要对涉及商标名称的部分进行相应更新或补充说明。

即使产品品牌名称更改了,“乐乐牌洗衣液”与“清美加工厂”的合作合同不会因为品牌名称的变化而自动失效,故正确答案应为B.错。不过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原始合同条款以判断是否存在影响合同连续执行的具体约定。


Tag: 合同民法典知识竞赛洗衣液 时间:2024-08-04 21: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