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下列哪些类型案件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作证,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下列哪些类型案件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作证,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A.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B.毒品犯罪

C.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D.恐怖活动犯罪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由于其性质特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作证可能会面临危险。为了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这些类型的案件通常涉及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分子可能具有强大的组织力量和暴力倾向,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进行威胁、恐吓、报复等行为的可能性较高。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特殊保护措施是必要的。

特殊保护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 提供身份保密措施,如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处理,防止其身份被泄露;

2. 提供居住地保密措施,如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住址进行保密处理,防止其居住地被犯罪分子掌握;

3. 提供人身保护措施,如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提供警卫、护送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其人身安全;

4. 提供心理辅导和安全咨询服务,帮助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应对可能的心理压力和安全问题。

通过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确保他们能够安全地作证,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这也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我们将24小时内回复。
Can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