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有下列()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A.出租人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B.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C.租赁物严重不符合承租人标准
D.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正确答案: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答案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或者质量要求。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仍向承租人交付该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以及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出租人对承租人负有保障其行使索赔权利的义务,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承租人无法有效行使索赔权利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这两条法律规定和题目描述,选项B“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及选项D“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这两种情况下出租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承租人确实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答案是:B.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D.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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