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A.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虽然第三人并非合同当事人,但如果其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则确实存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可能性。例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提到:“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司法实践中也认可了在特定条件下,如涉及连带责任人、有法定或意定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等情形下,第三人可以基于自身的合法权益主动替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虽然原则上要求第三人需依据合同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来代为履行,但若无明确约定而第三人自愿且具备合法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履行,并得到债权人的接受,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也是可能被法院支持的。
结合以上情况及法律规定的精神实质判断,题干中的表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是正确的。不过实务操作中应充分考虑个案的具体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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