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下列()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A.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B.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C.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D.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正确答案:(ABD)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监护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A.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这种情况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之一。

B.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同样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理由之一。

C.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虽然监护人失去监护能力可能会触发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但单纯因为丧失监护能力而不涉及对被监护人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并不是直接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理由。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监护人因丧失能力而无法有效履行监护责任,可能间接地使得被监护人处于不安全或不稳定的状态,进而满足“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条件从而成为撤销的原因之一。

D.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此选项涵盖了除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严重影响被监护人权益的情况,同样构成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合法事由。

正确答案(ABD),即:

-A: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B: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D: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Tag: 下列人民法院民法典知识竞赛监护人 时间:2024-08-03 1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