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之间出现哪些情形应当回避的:()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C.近姻亲关系;
D.其他特殊亲近关系。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之间应当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特殊亲近关系。
这是因为财务管理小组的成员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特殊亲近关系时,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为了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规定了回避的情形。
夫妻关系指的是财务管理小组成员之间的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是指婚姻关系的亲属关系,其他特殊亲近关系则是指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亲属或亲近关系。
通过回避这些亲属关系和特殊亲近关系,可以确保财务管理小组成员在执行职责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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