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相关条款,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职场所及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能,构成()。
A.颠覆国家政权罪
B.恐怖活动罪
C.分裂国家罪
D.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正确答案:颠覆国家政权罪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暴力或其他手段,危害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行职能,破坏其正常运作,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攻击、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履职场所及设施,致使其无法正常履行职能,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暴力或其他手段,意图推翻国家政权、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安全,属于犯罪行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对于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选项的解释如下:
- 恐怖活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暴力或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的手段,恐吓、胁迫政府、国际组织或者其他机构,或者煽动、制造恐怖活动的行为。
- 分裂国家罪是指以分裂国家的行为,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与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勾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根据题目描述的行为,最符合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相关答案